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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違法佔用犁地要交稅
對於違法用地問題,過去有些地方**為了省事,通過運動式執法、專項行動等一次性“過關”,不重視日常執法。而這一次,不一樣了,國家開始嚴查農村違法用地,今後,違法多發、日常執法薄弱的地區,將成為重點監管地區。
不合法佔用犁地,是指未經法定程式批閱、**、核發證書、承認土地使用權,而佔用犁地的做法。違法佔用犁地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,也可以是單位。
2017年國家出臺了犁地佔用稅,佔用農業用地從事非農業建造,以及在村團體犁地上建房等違法佔用等地的做法,是要交納犁地佔用稅的。
2.超佔宅基地要收費
在新一輪的土地確權中,對於農村超過標準宅基地使用面積的農戶要開始收稅了,對於超佔的部分所實施的原則上是不予確權的,只能在確權證書上予以標註說明。據瞭解,地區不同,經濟狀況不同,各地的繳費標準也不相同。
3.一戶多宅的情況
土地確權是根據一戶一宅的原則進行的,多餘的宅基地,就要被重新分配,但是裡面牽扯著的利益分配可能也會阻礙程序。
針對一戶多宅,亂佔用土地,國家最近出臺了一系列措施,實行一戶一宅的形式,對於超面積的宅基地(原則是120㎡以下為標準),實行徵稅的形式。
一戶多宅嚴重損害了村集體其他成員的利益,正常分戶和合法繼承外,多餘的宅基地將予以*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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