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這個時代已經很少有人知道什麼是高貴了,其實高貴在人類歷史上是有著非常重要的價值的。在古希臘和羅馬時代,高貴是被看做最重要的價值,高貴不是指地位上的高貴,而是指精神上的高貴。尼采說過,古希臘哲學家是具有帝王氣派的精神隱士。建立在古希臘文明的現代西方文明,也繼承了高貴這一文化。在法國大革命時期,很多貴族被殺,其中包括國王路易十六。但其中很多人在走上斷頭臺前,表現得很高貴:一貴婦人在臨刑前不小心踩到了儈子手的腳,馬上道歉:對不起,請原諒。就立刻被殺了頭,她直到死,始終保持著高貴。貴夫人的鎮靜,臨死前所表現出來的從容與優雅,是裝不出來的,這就是一種內在的高貴。
康德認為,人是由兩個部分構成的:一個是肉體的存在,是屬於自然界的,要臣服於自然規律,是不自由的,受自然支配。另一個是精神的存在,有靈魂,有頭腦。是自由的,並不用臣服於自然規律,但要受到道德約束。道德不是自然界為人類制定的法則,是人自己制定的法則。所以,人是自己行為的立法者。這就是人比動物高貴之處。實際上,道德法則與自然法則剛好是背道而馳的。自然法則是趨利避害、利己的。道德法則則是要考慮他人的利益的,是利他的。這就是人的偉大之處和高貴所在。
從這個角度出發,康德認為,人是目的,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將人作為手段。即如果一個人把道德和精神層面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,他就是目的。當人為了滿足自己的物質需要,而做了不道德的事情,他已經不把自己當作人看來。不是人了,只是一種為了滿足動物需要的工具和手段。
對待他人也應該這樣,不能將他人作為滿足自己慾望的手段。要把每個人都看成是有尊嚴、有靈魂的人,讓我們用靈魂與靈魂相對待。這樣人與人之間才會有尊嚴感和高貴感。有尊嚴的人之間的相互關係必然是道德的。最可怕的就是有尊嚴的人遇到無尊嚴的人,因為有尊嚴的人在精神上是有潔癖的。而兩個沒有尊嚴的人遇到一塊,必將是一場惡鬥。
就一個人而言,最重要的是善良、理性、高貴。我們應該有善良的心、嚴謹的理性、豐富的心靈、高貴的靈魂,這樣才是真正的人!這樣的人永遠不會再有任何的空虛感,永遠可以看到生命的本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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